RoHS 3(欧盟2015/863)
RoHS 3.0认证(欧盟2015/863)
“ RoHS 3即将到来!RoHS 3即将到来!您能告诉我们有关即将到来的监管启示!
首先,有一点背景知识:RoHS,即有害物质限制指令,于2003年由欧盟首次作为2002/95 / EC指令被采纳为法律(于2006年生效),旨在减少和限制使用RoHS。电子设备中的各种有害物质。从那时起,它就蔓延到了其他行业,例如热塑性塑料。
RoHS最初涉及六种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此外,RoHS规定了适用这些限制的11种材料类别。欧洲不是唯一限制这些特定物质的政府。在美国,东北州州长联盟的立法包括铅,汞,镉和六价铬的法规。
2011年,“ RoHS 2”以2011/65 / EU的形式出现,并取代了2002/95 / EC。但是,处理的化学品清单没有变化。实际上,立法中唯一更改的部分是其涵盖的产品范围。尽管如此,修订后的法案仍需要新的文件,说明2011/65 / EU涵盖了所购买的所有树脂。
这使我们进入了当前的2015/863,或者更广为人知的“ RoHS 3”。此迭代的最重要变化是对另外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特别是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DEHP),苄基邻苯二甲酸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如果您再次开始感到恐慌,请记住还有时间-此最新修订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或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
RoHS 3(欧盟指令2015/863)增加了第11类(全包)产品,并增加了四种新的限制物质-所有邻苯二甲酸盐。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作绝缘增塑剂,并且在SVHC(高度关注物质)的REACH清单中。
因此,RoHS 3.0认证的扩展列表如下:
镉(0.01%)
铅(0.1%)
汞(0.1%)
六价铬(0.1%)
多溴联苯(PBB)(0.1%)
多溴联苯醚(PBDE)(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免除延期: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设备的有效期延长了两年,以符合RoHS 3要求:
“从2021年7月22日起,DEHP,BBP,DBP和DIBP的限制将适用于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以及包括工业监控设备在内的监控设备。”
第11类产品包括其他类别未涵盖的所有其他电子和电气设备。其中包括2轮车,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ENDS),例如电子烟,大麻蒸发器和电子烟笔。还包括工作电压低于250V的电缆。
谁需要遵守?
如果您是一家 向欧盟或其他国家/地区销售适用电子产品或子组件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或者您是向向RoHS国家/地区销售产品的转销商或分销商供货,则 适用RoHS 3法规。
对于OEM而言,这意味着确保您的产品均不超过RoHS列表中10种限制物质中任何一种的最大规定含量。您还需要保存记录以证明其合规性,并保留这些记录至少10年。
要求的合规记录还可以包括提供CE标志的证据,整个生产过程中以及整个供应链中的合规证明,合规评估记录以及任何不合规情况的自我报告。
如果发现(或怀疑)产品不符合规定,则所有各方都需要采取措施通知英国安全和标准,通知 供应链 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无论是通过固定,隔离,撤回或撤回该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