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更新了某些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020年2月12日,欧洲委员会发布了(EU)2020/192法规,修订了(EC)No 396/2005法规的附件II和III,其中涉及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的原虫最大残留量。
Prochloraz是N-丙基-N- [2-(2,4,6-三氯苯氧基)乙基]咪唑-1-羧酰胺(IUPAC)的ISO通用名称,CAS号67747-09-5。丙草胺属于用作杀真菌剂的咪唑化合物,它是麦角固醇生物合成的抑制剂。建议使用Prochloraz来控制谷物(包括镰孢属)的茎,叶和耳部疾病。Prochloraz的全身活性可忽略不计,但在施用部位很容易从植物表面吸收到叶片组织中。
欧洲食品安全局(管理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条例第12条,对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提出了合理的意见。管理局提议将残留物定义更改为丙草胺的总和,BTS 44595(M201-04)和BTS 44596(M201-03),以丙草胺表示。
管理局建议降低大蒜,青葱,莴苣和色拉植物,purslanes,草药和食用花卉,豌豆,亚麻籽,向日葵种子,油菜籽/低芥酸菜籽,大麦,燕麦,大米,黑麦,小麦,咖啡豆,花朵,叶子和草药以及根,香料,甜菜根,牛(脂肪,肾脏),马脂和禽肝的草药浸膏。这些产品的最大残留限量应在(EC)第396/2005号法规的附件II中设定。
此外,管理局发现,在柑桔,猕猴桃,香蕉,芒果,菠萝和牛肝等现有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范围内,消费者没有任何风险。将对这些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审核,并考虑到本法规发布后两年内可获得的信息。
因此,与(除)柑橘类水果,猕猴桃,香蕉,芒果,菠萝和牛肝以外的所有产品中及其上的前杀菌剂有关的(EC)No 396/2005法规在通过(EU)2020/192法规修订之前仍然适用并应继续适用于2020年9月4日之前在联盟生产或进口到联盟的产品。
这些变化是什么意思?
欧盟成员国,第三国和食品商业运营商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新要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的丙草胺的修订最大残留限量。有关更多信息,或讨论您的测试,分析和认证要求,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