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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法规reach认证和附件XVII

tangxie520 REACH认证 2020-03-12 1715 0

即将生效的日期:附件II-化妆品法规REACH认证和附件XVII


谨在此提醒您,以下是将在未来六个月内开始应用的立法摘要,制造商和进口商应仔细考虑以下这些应用日期,并确认其产品符合以下限制:

2017年8月2日的(EU)2017/1410委员会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的第(EC)1223/2009号法规的附件II和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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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8月23 日起,含有一种或多种以下物质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从2021年8月23 日起,含有一种或多种以下物质的化妆品将不能在联盟市场上出售。


2018年1月10日第(EU)2018/35号委员会条例,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法规(EC)第1907/2006号(EC)附件XVII进行了修订( “ 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D5”)。 


以下是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一些最新出版物: SCCS最近关于化妆品的出版物

对化妆品成分的初步意见:

SCCS- 对四溴酚蓝,4,4'-((4,5,6,7-四溴-1,1-二氧化物-3H-2,1-苯并恶硫醇-3-yliden)bis-2,6的初步意见即将开放-二溴苯酚(C183)-评论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1


最终意见:

SCCS- 关于过敏警报测试(AAT)的最终意见作为概念验证研究

SCCS- 关于香料成分乙酰化香根草油(AVO)安全性的最终意见-(Vetiveria zizanioides根提取物被乙酰化)-提交文件III


2020年5 月26 日,新的医疗器械法规将完全适用。起初,我们可以认为它不会影响化妆品,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医疗器械法规(EU)2017/745》的附件XVI,以下化妆品和美容产品已重新定义为医疗器械:

有色隐形眼镜

抽脂设备

胶原蛋白植入物

除纹身设备

皮肤填充物

激光或强脉冲光(IPL)脱毛设备

换肤设备


受影响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将必须满足CE标志认证要求并保持认证。医疗器械法规合规性的要点是:

CE标志

CE认证

根据法规对产品进行分类

与指定的公告机构合作

实施质量管理体系(EN ISO 13485:2016)

在欧盟没有实际业务的公司将需要任命欧洲授权代表在国内进行代理

风险管理计划

上市后监督要求

临床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