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法国新橡胶食品接触法规获得批准
法国经济,金融和复苏部发布了2020年8月5日关于橡胶食品接触材料以及婴幼儿用品和奶嘴的法令,该法令将于2021年7月1日取代并废除1994年11月9日的法令。
该命令适用于天然橡胶和硫化热塑性弹性体,但不适用于有机硅弹性体。其重要规定概述如下:
材料规格
合成橡胶材料只能由订单附件一和附件八中列出的物质制成。附件八物质只能在2025年7月1日之前使用,除非在批准使用日期之前提交评估材料。
天然橡胶应符合这些规范:
a、它应该几乎没有颜色,并且是“不熏烟的”。
b、不含对硝基苯酚,硼酸或五氯苯酚及其钠盐。
C、‘成品中不得检测到羟胺。
d、应标明含有天然橡胶胶乳的产品。
在开发橡胶材料和物品时,可以添加订单中指定的颜料和一些其他添加剂。
成品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 | ≤0.5%m / m±0.1%m / m(根据订单附件VI测试) |
整体迁移 | (a)物品表面<10 mg / dm 2 |
用于婴儿和幼儿的奶嘴 | |
用于密封件,阀门和阀元件,其与食物接触的表面积与容积之间的实际比例未知或未指定 | |
默认情况下,对于不属于(a)或(b)中指定类别的商品 | |
(b)<10 mg / dm 2的总接触表面 | |
用于密封物品和被胶囊,密封件,塞子和其他密封物品封闭的密封容器 | |
(c)<60 mg / k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 | |
用于与婴幼儿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 | |
用于奶瓶奶嘴 | |
用于密封件,阀门和阀元件,其食品接触表面和容积之间的实际比例是已知的并已指定 | |
N-亚硝胺和N-亚稳性物质 | 特定迁移限制(不适用于由弹性体或橡胶制成的奶嘴和奶嘴): |
N-亚硝胺:≤1μg/ dm 2 | |
N亚硝化物质:≤10μg/ dm 2 | |
释放物质(仅适用于由弹性体或橡胶制成的奶嘴和奶嘴): | |
N-亚硝胺:≤0.01 mg / kg组成部分 | |
N-亚硝基物质:≤0.1 mg / kg组成部分 | |
伯芳香胺 | 特定迁移极限:不可检测 |
(释放的主要芳族胺的总检测极限:≤0.01 mg / kg) | |
伯和仲芳族胺 | 比迁移极限:≤1 mg / kg |
甲醛 | (a)甲醛的比迁移极限:≤3 mg / kg |
(b)六亚甲基四胺和甲醛的迁移总和:≤15 mg / kg | |
过氧化物 | 用过氧化物硫化的现成材料和成品不得对过氧化物产生正反应(根据欧洲药典方法测试) |
重金属 | 具体迁移限制: |
钡:≤1.2 mg / kg | |
铜:≤4 mg / kg | |
铝:≤1 mg / kg | |
锌:≤5 mg / kg | |
成品中杂质(铅,镉,锑,汞和砷)的残留含量≤1 mg / kg |
文献资料
应要求负责官员提供适当的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命令的要求。根据订单附件五,还应准备一份书面合格声明。
过渡性规定:
可以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场的橡胶食品接触物品和奶嘴,直到库存用完为止。
在2025年7月1日之后未获授权使用附件VIII所列成分制成的产品,可以上市销售,直到库存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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