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盟电池法规草案
欧盟提出了一项新的电池法规草案,该草案将适用于所有电池。本文介绍了便携式电池的更改。
欧盟的电池法规草案及其附件适用于所有电池,即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该法规规定了可持续性,安全性和标签要求,以允许将电池投放市场并投入使用,以及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和回收。
新的电池法规对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新要求,包括碳足迹,回收原料(钴,铅,锂和镍)的含量,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QR码,电池护照旨在替代电池指令(2006/66 / EC)。
请在下面找到有关便携式电池的拟议要求的一些要点:
定义:“通用便携式电池”是指具有以下常见格式的便携式电池:4.5伏(3R12),D,C,AA,AAA,AAAA,A23、9伏(PP3)
CE标志将适用于所有电池,并且需要在电池或其包装上显示
CE标志指令要求将适用,其中包括:
1.符合性验证将基于(将成为)统一标准,
2.需要技术文档文件
3.需要创建符合性声明
4.必须显示名称和地址的制造商和进口商
5.汞和镉的化学要求仍然存在
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的新要求:
从2027年1月1日起:符合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到2025年12月31日:欧盟委员会(EC)将在附录III中定义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的最小值
欧盟将于2030年12月31日前发布措施,逐步淘汰通用的不可充电便携式电池
便携式电池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间应该是可移动和可更换的(如果要更换,并且电池的寿命比设备短)
新标签要求:
1.自2027年1月1日起,附件六中的新标签要求(包括容量和最小平均持续时间的要求)
2.从2023年1月1日起,要求提供以下信息的QR码:有关电池的一般信息,“单独的收集符号”,Pb信息,合格声明,寿命终止信息
3.生产者必须在欧盟成员国建立的注册簿中注册
4.生产者或代表他们的组织有责任在电池寿命结束时对其进行收集,再利用和回收。其中包括将由欧盟成员国监控的目标(%)
该法规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从2006年1月7日至2023年将废除指令2006/66 /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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