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TSD指令限制某些玩具中的苯胺
欧盟已颁布立法来规范特定玩具材料中的苯胺。这些限制将于2022年12月5日生效。
指令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TSD,日期为2021年5月的合并版本)附件II的附录C规定了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或其他拟放入口中的玩具中的11种物质。
这些物质是:
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CAS115-96-8)
三(2-氯-1-甲基乙基)磷酸酯(TCPP,13674-84-5)
三[2-氯-1-(氯甲基)乙基]磷酸酯(TDCP,13674-87-8)
双酚A(BPA,CAS80-05-7)
甲酰胺(CAS75-12-7)
1,2-苯并异噻唑-3(2H)-one(BIT,CAS2634-33-5)
5-Chloro-2-methylisothiazolin-3(2H)-one(CMI,CAS26172-55-4)
2-Methylisothiazolin-3(2H)-one(MI,CAS2682-20-4)
5-chloro-2-methyl-4-isothiazolin-3-one(CMI)和2-methyl-2H-isothiazol-3-one(MI)的3比1混合物(CMI:MI(3:1),CAS55965-84-9)
苯酚(CAS108-95-2)
甲醛(CAS50-00-0)
2021年6月4日,欧盟(EU)发布了指令(EU)2021/903,以限制属于TSD附件II附录C(附录C)的特定玩具材料中的苯胺。新指令将附录C中的物质数量扩大到12个。
根据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1272/2008(CLP法规,日期为2021年5月的合并版本),苯胺是第2类致癌物质和第2类致突变物质。
这种物质在还原解理后的纺织品和还原解理后的手指涂料中被发现。也有迹象表明,该物质可能在还原裂解后存在于皮革中,或以游离苯胺的形式存在于手指涂料中。
成员国最迟应在2022年12月4日之前通过并公布遵守新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并于2022年12月5日起实施。
表1总结了新法的要点
2021年6月3日的(EU)2021/903号指令,修订2009/48号指令附录II的附录C,作为某些玩具中苯胺的特定限值
物质 (CAS)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苯胺 (62-53-3) | 供 36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 纺织和皮革材料中还原裂解后≤ 30 mg/kg | 2022 年 12 月 5 日 |
打算放入口中的玩具 | 在手指颜料中还原裂解后≤ 30 mg/kg | ||
≤ 10 mg/kg,以手指颜料中的游离苯胺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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