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CLP认证法规以降低某些硼化合物浓度限制
2021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委员会授权法规(EU)2021/849,以修订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CLP法规(EC)No1272/2008。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6月17日生效,并于2022年12月17日起适用。
调节已修订表3(统一分类和有害物质的标记的列表附录VI的第3部分的CLP法规),以除去7种硼化合物的具体浓度限值(SCL)。通用浓度极限(GCL)为REPR。图1B的物质,即0.3%,则应当申请这些硼化合物。硼的在等于或高于该极限在另一种物质或混合物作为识别的杂质,添加剂或单独的组成导致物质或混合物作为危险的分类的存在。
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禁止在玩具中使用CMR物质(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的物质)。作为克减,归类为CMR的物质或混合物可用于玩具中,前提是这些物质和混合物的单独浓度等于或小于CLP法规中的相关浓度,以便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进行分类。
因此,玩具或玩具部件中的硼化合物的浓度限值应变为0.3%,这是触发混合物分类的通用浓度限值。1B物质。
(注:玩具或玩具组件还应符合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二第三部分第13点规定的硼(B)迁移限制。)
相关的硼化合物如下:
索引号 | 化学名称 | CAS号 | 危险等级和类别代码 | 玩具组件中的浓度限制 | |
当前的 | 新的 | ||||
(2022 年 12 月 17 日起申请) | |||||
005-007-00-2 | 硼酸 | 10043-35-3; | 代表 1B | 5.50% | 0.30% |
11113-50-1 | |||||
005-008-00-8 | 三氧化二硼 | 1303-86-2 | 代表 1B | 3.10% | 0.30% |
005-011-00-4 | 四硼七氧化二钠水合物 | 12267-73-1 | 代表 1B | 4.50% | 0.30% |
无水四硼酸二钠 | 1330-43-4 | ||||
原硼酸钠盐 | 13840-56-7 | ||||
四硼酸二钠十水合物 | 1303-96-4 | 8.50% | |||
五水四硼酸二钠 | 12179-04-3 | 6.50% |
硼化合物已被用于生产粘液和腻子玩具的原材料中,使其更具弹性和可拉伸性。摄入中高剂量的硼化合物可能会引起恶心和呕吐,从长远来看,会对生育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制造商应控制玩具产品中硼化合物的含量,以保障儿童的安全。
除硼化合物外,法规(EU)2021/849还增加、修改和删除了CLP法规附件VI第3部分表3中的其他物质。
详细的物质清单,请参考以下链接:
法规(EU)2021/849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_del/2021/849/o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