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附件XVII对颗粒和覆盖物中多环芳烃限制
2021年7月21日,欧盟对用作合成草坪球场或运动场或运动应用中松散形式填充材料的颗粒或覆盖物中的多环芳烃(PAH)的限制作为法规(EU)No2021/11991,修订了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这项新要求将于2022年8月10日起适用。
这一新限制的基础涉及到由于人造草坪沥青中使用的填充颗粒中的多环芳烃暴露而导致的人类健康。在合成草坪球场中使用报废轮胎(ELT)衍生颗粒在许多欧盟国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这是因为此类材料中存在致癌化学物质(例如PAH),并且使用这些沥青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考虑到附件XV档案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委员会的意见,欧盟委员会认为,投放市场或使用含有PAH的颗粒或覆盖物作为合成草皮的填充材料,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在操场或体育应用中的球场或松散形式,并且需要在整个联盟范围内解决风险。
下面显示了颗粒和覆盖物中PAH的限制此新限制的详细信息:
限制物质:
1.苯并[a]芘(BaP)CASNo50-32-8
2.苯并[e]芘(BeP)CASNo192-97-2
3.苯并[a]蒽(BaA)CASNo56-55-3
4.克莱森(CHR)CAS编号218-01-9
5.苯并[b]荧蒽(BbFA)CASNo205-99-2
6.苯并[j]荧蒽(BjFA)CASNo205-82-3
7.苯并[k]荧蒽(BkFA)CASNo207-08-9
8.二苯并[a,h]蒽(DBAhA)CASNo53-70-3
限制范围:颗粒或覆盖物用作合成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或在操场或运动应用中以松散形式使用
要求:
限制≤20mg/kg(所列多环芳烃的总和)
颗粒和覆盖物应标有批次的唯一识别号
申请日期2022年8月10日,商通检测提供产品出口欧盟REACH检测服务以及全球市场准入!
法规资料: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1.259.01.0001.01.ENG&toc=OJ%3AL%3A2021%3A259%3A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