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吸收式冰箱中的六价铬授予新的ROHS豁免条目
欧盟委员会 (EC) 在附件 III 中发布了新的 RoHS 豁免条目 9(a)-III,用于将六价铬作为气体吸收式热泵中的防腐剂,这将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适用。
六价铬在气体吸收式热泵碳钢密封回路制冷剂溶液中用作防腐剂,在审查豁免请求后,委员会得出结论,目前在科学和技术上取代这种用法是不可行的。制冷剂溶液中按重量计 0.7% 的六价铬的最大浓度被认为是足够的,这仅适用于属于附件 I 的第 1 类“大型家用电器”的请求豁免中描述的用于空间和水加热的气体吸收式热泵。 RoHS 指令。表 A 显示了豁免申请的详细信息。
条目 9(a)-III豁免:
高达 0.7% 的六价铬重量,用作空间和水加热气体吸收式热泵碳钢密封回路工作流体中的防腐剂
适用范围和日期:
适用于类别 1,并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豁免程序
RoHS 指令允许在第 5(1) 条规定的某些条件下豁免其限制,使附件适应科学和技术进步。
豁免有时间限制并定期重新评估,考虑到
替代品的可用性、实用性和可靠性
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的影响
替代的社会经济影响
对创新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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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3L0171&fr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