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认证 SVHC声明接受标准
重要提示 -本指南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本指南提供了准入的标准清单,用于审核有关符合供应商要求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6年12月18日第1907/2006号法规(EC)的入境声明。链。以下接受标准是用于传达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中物质的存在的信息。
需要说明声明/证书是公司的正式版本。
2.包括适当的REACH认证法规立法参考。
这表明供应商对要查询的法律有所了解。实际的立法标题:2006年12月1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907/2006号法规(EC),涉及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
3.REACH的SVHC清单(“候选清单”)。
包括对声明所涵盖的零件或产品的唯一引用。
4.声明合规性状态。
声明其在SVHC候选清单中不含任何物质。
声明其确实包含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
5.声明存在的物质(如果适用)。
如果一个或多个零件包含SVHC,则声明必须包括存在的一种或多种物质,并直接链接到它们所存在的一个或多个零件。
6.由适当的授权代表签名。
必须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和职位。
必须是发布声明的公司的员工。
职位/职务应表明对材料或产品的熟悉程度,足以说明合规性状态和资历以约束公司。
例如工程,质量,材料,合规经理。
7.参考日期。
SVHC候选清单通常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因此,声明必须确定它适用于候选列表的最新添加,并指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