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Hz至40GHz频率范围无线电设备EN300 440V2.1.1

 点击:305     |      2019-09-01
标准 EN 300 440 V2.1.1描述:
短程设备(SRD); 用于1 GHz至40 GHz频率范围的无线电设备;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 / EU第3.2条的基本要求
 RFID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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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N 300 440 V2.1.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以下设备的技术特性和测量方法
类型:
1)非特定短程设备,包括报警,遥控,遥测,一般数据传输,
等等
2)射频识别(RFID)设备。
3)无线电测定装置,包括检测,移动和警报应用。
这些无线电设备类型能够在1 GHz至40 GHz的允许频段内工作。

表1中规定的范围:
1)具有射频(RF)输出连接和专用天线或集成天线;
2)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调制;
3)有无言论。
表1列出了欧洲委员会短距离决定所指定的频段列表
设备[i.5]和CEPT / ERC建议书70-03 [i.2]在本出版物公布之日已知
文献。

表1:1 GHz至40 GHz允许频段内的短程设备频段应用说明
发送和接收2 400 MHz至2 483,5 MHz非特定短程设备
发送和接收2 400 MHz至2 483,5 MHz无线电测定设备
发射和接收(a)2 446 MHz至2 454 MHz射频识别(RFID)设备
见附件D.
发射和接收(b)2 446 MHz至2 454 MHz射频识别(RFID)设备
见附件D.

发送和接收5 725 MHz至5 875 MHz非特定短程设备
发送和接收9 200 MHz至9 500 MHz无线电测定设备
发射和接收9 500 MHz至9 975 MHz无线电测定设备
发送和接收10,5 GHz至10,6 GHz无线电测定设备
发送和接收13,46 GHz至14,0 GHz无线电测定设备
发射和接收17,1 GHz至17,3 GHz无线电测定装置见附件F.
发送和接收24,00 GHz至24,25 GHz非特定短程设备和收音机
 
确定装置
注:(a)和(b)涉及同一频率下不同功率电平的两种不同操作限制
带。
注1:表1代表欧盟[i.5]和CEPT中最广泛实施的职位
国家[i.2],但不应假设所有国家都有所有指定的频段。
注2:此外,应该注意的是,在一个国家内可以使用其他频段

本文件所涵盖的频率范围为1 GHz至40 GHz。见欧盟委员会关于短程设备[i.5]和CEPT ERC建议70-03 [i.2]的决定已实施通过国家无线电接口(NRI)和其他NRI相关。
注3:关于非协调参数,国家主管部门可能会施加某些条件,例如类型调制,频率,信道/频率分离,最大发射机辐射功率,占空比循环,并包括一个自动变送器关闭设施,作为发布的条件个人或一般许可,或作为发布个人权利使用频谱或一般授权,或作为“在许可证豁免下”使用的条件,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为Short范围设备。
 
本文件涉及固定电台,移动电台和便携式电台。
使用超宽带(UWB)技术的应用不在本文件中。
本文件涵盖了指令2014/53 / EU [i.6]第3.2条的基本要求附件A中确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