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50121-5:2017铁路应用电磁兼容标准

 点击:706     |      2019-06-05

  CENELEC发布en 50121-5:2017铁路应用电磁兼容标准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已宣布EN 50121-5:2017,这个标准的标题是“铁路应用-电磁兼容性-第五部分:排放和免疫固定电源装置和设备。“

铁路设施

  en 50121-5:2017描述: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用于铁路固定供电装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及系统的EMC的发射和抗扰方面。这包括设备的电源馈电、设备本身及其保护控制电路、轨道旁项目,如开关站、功率自耦变压器、助力变压器、变电所电力开关设备和其他纵向和局部供应品的电力开关设备。

  如果需要电磁限制,这些限制将出现在设备的规范中。如果某一端口打算为无线电通信目的发射或接收(有意的散热器,例如应答器系统),则本标准中的辐射发射要求不打算适用于来自无线电的故意传输发送器根据国际电联的定义。考虑的频率范围是从直流到400千兆赫。不需要在不指定要求的频率上进行测量。

  设于:

  (A)在向铁路输送电力的变电站边界内;

  (B)为控制或调节铁路供电而在铁轨旁,包括功率因数校正;

  (C)沿铁轨向铁路供电,但用以收集接点电流的导体及相关的回线则不在此限。其中包括铁路边界内的高压馈电系统,这些系统提供电压降至铁路系统电压的变电站;

  (D)在轨道旁为辅助铁路用途控制或调节电力供应。这一类别包括编组站、维修站和车站的电力供应;

  (E)与铁路牵引共用的各种来自铁路来源的非牵引电力供应。

  本标准中给出的抗扰水平适用于:重要设备,如保护装置;-与牵引电力导体连接的设备;-3米区域内的设备;10米区域内与3米区域内连接的仪器端口;10米区域内电缆长度>30米的设备端口。处于可被描述为住宅、商业或轻工业的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即使放置在铁路变电站的物理边界内,也应符合EN 61000 6 1:2007的抗扰性和EN 61000 6 3:2007的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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