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地面站协调标准标准EN 302 977 V2.1.1

 点击:310     |      2019-08-31
标准EN 302 977 V2.1.1描述:
卫星地球站和系统(SES); 在14/12 GHz频段运行的车载地面站协调标准(VMES),涵盖2014/53 / EU指令第3.2条的基本要求
 
标准EN 302 977 V2.1.1下载:PDF 
 
标准EN 302 977 V2.1.1目的
本文件适用于位于车辆上的地球站,具有以下特征。
车载
服务
接口
稳定
和跟踪
机制
天线
外壳/天线罩
控制和
监控
功能
天线
调节器
调制解调器
外部安装
设备(EME)
内部安装
设备(IME)
外部或内部
安装设备
LNA
BDC
HPA BUC
无线电
天线
控制
设施
接口
图1:VMES系统概述
     
•VMES可以在车辆运动时以及车辆运行时发送和接收数据
固定。
     
•VMES在轮式或履带式车辆上运行,因此可能会偶尔受到干扰
和卫星链路中断。
     
•VMES作为用于分发的卫星网络(例如星形,网格或点对点)的一部分运行
和/或信息交换。
     
•VMES由从天线本身到电气和机械的所有设备组成
与车辆上的其他通信设备接口(通常称为地面接口)。
     
•VMES在14,000 GHz至14,50 GHz频率范围内的单载波上进行传输,这是一个频段
分配给固定卫星服务(FSS)(地对空)和其他服务。但是,操作
VMES旨在限制在那些拥有的国家和附近的乐队的下半部分
分配固定服务(FS)到上半部分。当地监管可能允许在上半部分运作
带。
注1:出于本说明书的目的,OFDM调制被认为是单载波。
     
•VMES接收频带范围为10,70 GHz至12,75 GHz的一个或多个频率
分配给固定卫星业务(FSS)(空对地)或广播卫星业务(BSS)
(空对地),取决于VMES所在的国际电联区域。
     
•VMES使用线性或圆极化。
     
•VMES旨在通过地球静止卫星(或一组共同定位的地球静止卫星)运行
卫星)与以相同频率运行的任何其他地球静止卫星至少相距3°
在同一覆盖范围内。
注2:卫星间隔可能小于3°。在这种情况下,卫星运营商将通知VMES客户端
系统协调协议的要求。
     
•VMES相对于本地地平线以高于或等于7°的高度传输。
     
•VMES专为无人值守操作而设计。
     
•VMES专为移动和固定操作而设计。在静止操作的情况下,
VMES不应为公众所用并安全运行。
     
•VMES由天线控制设施(ACF)控制和监控。这个功能可能是
集中执行(例如,对于具有中央集线器的VMES网络)或者可以在内部执行
用于自主控制的VMES。ACF超出了本文件的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VMES及其辅助设备及其各种电信端口,以及
在申请人声明的运行环境概况的边界范围内运行时
根据申请人的声明或用户文档的要求安装时。
本文件旨在涵盖指令2014/53 / EU [9](RE指令)第3.2条的规定,其中规定“......无线电设备的构造应使其有效地使用和支持无线电光谱的有效利用为了避免有害干扰“。
注3:操作要求由国家主管部门和相关的ECC决定定义。
除本文件外,指定2014/53 / EU [9](RE指令)第3条其他部分的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的其他EN可适用于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