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0335-2-98:2003 + A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BS EN 60335-2-98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加湿器的安全性,单相设备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设备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该标准范围内的设备包括:–雾化设备–通过加热蒸发水的设备;–将空气吹过潮湿的设备。
EN 60335-2-98:2003标准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 欧洲标准需要考虑器具可能遇到的合理可预见性的危险,但不包括儿童玩耍器具;0-3岁婴幼儿使用;3-8儿童在没有看护下的使用以及很弱势群体(身体能力有严重缺陷)的使用。
2. 增加四个名称的定义:超声波加湿器、离心式加湿器、蒸发式加湿器、蒸汽式加湿器。
3. 对超声波或离心式加湿器,增加标志“图片1.png”(标识的最小高度要求为12mm) 或类似文字"Clean the water tank every three days"(文字的最小高度要求8mm)。
4. 说明书增加如下内容:
l 如果器具使用了标志“图片1.png”和“图片2.png”,说明书中需要解释他们的意思。
l 增加高湿会促进生物体生长的警告。
l 增加了不允许加湿器周围区域变潮湿的警告,以及如果变潮湿该如何采取行动。
l 增加了器具不使用时不能留水在水箱中。
l 对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增加了当水不更新和水箱每3天不进行合适的清洁,微生物滋长并被吹到空气中会引起严重的健康风险的警告。
l 对未提供抗菌功能的超声波加湿器和离心式加湿器,增加了水箱清洁要求相关的内容。
l 对蒸汽式加湿器,增加了要求产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蒸汽和沸水可能引起灼伤的警告。
5. 结构上增加了如下要求及相应的章节:
l 22.Z101 没有配置特定抗菌功能的超声波或离心式加湿器的水箱,与水接触的每个内表面都应易于触及以便于清洁。
l 22.Z102 没有配置特定抗菌功能的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 自上次加注后最大间隔3天后,每次通电,器具应能发出听觉和视觉指示。指示应一直保留到用户采取措施(例如,用新鲜水清洁并注满容器或重置警报器)为止。
l 22.Z103 对于具有特定抗菌功能(例如,通过构造,化学添加剂等)的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制造商应提供声明以及支持文件,以证明抗菌功能的有效性.
l 22.Z104 器具的结构应防止润滑油污染水箱中的水。
新标准的影响:
潮湿或水环境中,微生物滋长会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因此从产品标识、说明书及结构上做了上述新要求,特别对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结构上的新增要求将影响产品设计及生产,建议生产商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尽早要考虑本次标准更新的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应对市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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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用于一般家庭用途但仍然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供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的外行使用的器具,属于BS EN 60335-2-的范围。 98。
在实践中,BS EN 60335-2-98应对家庭中及周围所有人员所遇到的电器所带来的常见危险。但是,通常不考虑以下因素:
1.身体,感官或精神上的能力,或缺乏经验和知识的人(包括儿童)在没有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无法安全使用本产品
2.孩子们在玩该设备。
请注意以下事实:
对于打算在车辆或船上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地区,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国家主管部门和类似部门规定了其他要求。
BS EN 60335-2-98不适用于:
打算与加热,通风或空调系统一起使用的加湿器(IEC 60335-2-88);
医疗设备(BS EN 60601)专用于工业用途的设备打算在特殊条件下(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氛(粉尘,蒸气或气体)的地方)使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