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脑ce认证
欧盟委员会法规(EU)第617/2013号于2013年7月17日生效,适用于主电源计算机,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工作站,以及小规模和计算机服务器(如法规所定义) )。该法规分三个阶段实施,在第一阶段,制造商需要将电源管理(或类似)功能纳入其系统,并且还要求制造商满足最低功率状态的生态设计要求。
第二阶段于2014年7月1日生效,涵盖能源消耗,睡眠和关闭模式,内部电源效率和电源管理功能,以及要提供的信息。最终设定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其中消耗能源需求减少。例如,从2014年7月1日起,A类计算机的总能耗不得超过133,00千瓦时/年,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减少到94,00千瓦时/年。
制造商必须遵循“内部设计控制”模块或“管理系统”模块证明符合性,这两个模块均在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 / EC)的附录IV和附件V中描述。
在将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必须完成符合性声明并在产品上粘贴CE标志,实际上,由于计算机和计算机服务器已经被其他CE标记立法所涵盖,因此更有可能更新现有的声明和技术文件以涵盖这些新的生态要求。
平板电脑ce认证检测标准:
1 、安全Safety :EN 62368:2014,EN50332
IEC 62368-1:2014涉及音频,视频,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额定电压不超过600 V的商用和办公机器领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安全性。
声压测试分两部份:EN50332-1与EN50332-2
音响系统设备:便携式音频设备连接的头戴式耳机和耳塞式耳机 – 声压级测量方法和限值,第1部分:单一包装设备的通用方法;
音响系统设备:便携式音频设备连接的头戴式耳机和耳塞式耳机 – 声压级测量方法和限值,第2部分:单独提供或同时提供时播放器与耳机的匹配。
2、EMC电磁兼容:EN301489-1、EN301489-3、EN301489-7、EN301489-17.....
EN 301 489相关无线电技术部分中详细说明了对专用无线电通信设备进行EMC测试所需的产品相关安排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
EN 301 489-3 电磁兼容性和无线电频谱事宜(ERM); 无线电设备和服务的电磁兼容性(EMC)标准; 第3部分:在9 kHz至40 GHz频率范围内工作的短程设备(SRD)的特定条件;
EN301489-7 电磁兼容性和无线电频谱事宜(ERM); 无线电设备和服务的电磁兼容性(EMC)标准; 第7部分:数字蜂窝无线电通信系统(GSM和DCS)的移动和便携式无线电和辅助设备的具体条件;
EN 301 489-17无线电设备和服务的电磁兼容性(EMC)标准; 第17部分:宽带数据传输系统的具体条件;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 / EU第3.1(b)条的基本要求。
3、RED指令标准:EN303413 (卫星导航)、EN303345(收音机)、如果兼容3G频段, 还需要做EN301908-2、如果兼容2G频段则 还要做EN301511
EN 303413 卫星地球站和系统(SES)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接收机 ,工作在1164 MHz至1300 MHz和1559 MHz至1610 MHz频段的无线电设备 ,涵盖2014年指令第3.2条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53 / EU;
EN 303345:2016-11 无线电接收机 ,符合欧盟指令2014/53 / EU第3.2条基本要求的协调EN(认可英文版EN 303 345为德国标准)
EN 301 908-2 IMT蜂窝网络;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 / EU第3.2条的基本要求; 第2部分:CDMA直接扩频(UTRA FDD)用户设备(UE)
4、健康测试标准:;EN50360、EN62209-1、EN62209-2、EN50566
EN 50360:2017 用于证明无线通信设备符合性的产品标准,以及与人体暴露于300 MHz至6 GHz频率范围内的电磁场相关的基本限制和暴露极限值:旁边使用的设备;
EN 62209-1:2016 用于评估人体暴露于手持和身体安装的无线通信设备的射频场的特定吸收率的测量程序。耳边使用的设备(频率范围为300 MHz至6 GHz);
EN 62209-2:2010 人体暴露于来自手持和身体安装的无线通信设备的射频场。人体模型,仪器和程序。确定在人体附近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的特定吸收率(SAR)的程序(频率范围为30 MHz至6 GHz);
EN 50566:2017 产品标准,用于证明无线通信设备符合30 MHz至6 GHz频率范围内人体暴露于电磁场的基本限制和暴露极限值:手持式和身体式。
5、RF射频测试标准:EN62479
EN 62479:2010 评估低功率电子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人体暴露于电磁场(10 MHz至300 GHz)的基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