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00/EEC标准介绍:
陶瓷欧洲委员会提议,目前铅和镉的限量(根据理事会指令84/500/EEC拟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上)的铅含量修订为10微克/千克,镉含量修订为5微克/千克。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其中只针对陶瓷、塑料、再生纤维素颁布了专门的指令和法规,分别是84/500/EEC,2011/10/EC,93/10/EEC。
指令84/500/EEC对釉彩陶瓷制品的定义,适用范围等作出了规定,并对制品中铅及镉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作了明确规定:
制品类别:
1). 不可盛装;或可承装食品的制品但制品内部由最低点至外缘水平线测得的深度长不超过25mm:铅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为0.8mg/dm2,镉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为0.07 mg/dm2。
2). 所有可盛装食品的制品:铅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为4.0 mg/L,镉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为3.0 mg/L。
3). 容积超过3升的烹饪用品、包装制品,容器:铅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为1.5 mg/L,镉的最大允许迁移出限量为0.1 mg/L。
指令84/500/EEC中规定的铅和镉的限值:
在烹饪条件下释放的金属量显着超过指令测试条件下释放的金属量,表明当前的指令测试条件可能不足以提供足够的保护。测试条件可以根据陶瓷器皿的用途来指定,陶瓷炊具可能需要在烹饪条件下进行迁移测试。
目前,玻璃产品属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框架条例(EC) 1935/2004。它们不包括在类似于指令84/500/EEC中为陶瓷制品制定的具体措施中。然而,玻璃制造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遵循指令84/500/EEC。
一些欧洲国家,如丹麦、挪威、法国和奥地利,对玻璃和陶瓷制品制定了进一步的国家要求。除了在理事会指令84/500/EEC和随后的修正案中提出的要求之外,其他国家建立了测试铅和镉从口接触边缘迁移的要求,或者定义了其他金属如钡、锑或锌的限制。
商通检测可以协助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服务:
中国GB 4806系列、GB 5009.156、GB 31604系列
欧盟标准(EU)No 10/2011、2005/31/EC、ResAP(2002)1、ResAP(2004)1、ResAP(2004)2、ResAP(2004)4、CM/Res(2013)9等
美国FDA标准21CFR Part 17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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