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使用范围

 点击:1023     |      2019-05-08
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使用范围
      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是欧盟指令规定任水平的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内欧盟,该指令于2009年4月23日发布,修订并废除了200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指令2001/77/EC。该指令要求欧盟内20%的能源消耗是可再生的。该目标汇集在成员国之间。
      欧盟已于2007年3月达成协议,原则上,到2020年,该集团20%的最终能源消耗应来自可再生能源,这是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一部分。[3]该政策后来成为2010年11月10日欧盟2020年能源战略的一部分。[4]该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20%,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20%,以及实现节能20%以上。目标是相互依赖的。
 
      成员国有义务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通知欧盟委员会一份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其中列出了该轨迹的路线图。成员国还必须按照指令第22条的要求提交进度报告,说明指令的实施情况及其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的国家目标
      到2020年,欧盟对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整体目标是20%。每个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从马耳他的最低10%到冰岛总能源使用的72%不等。
 
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的国家总体目标
国家总体目标 2005年份额 2020目标
马耳他 0.00% 10%
西班牙 8.70% 20%
葡萄牙 20.50% 31%
荷兰 2.40% 14%
英国 1.30% 15%
芬兰 28.50% 38%
罗马尼亚 17.80% 24%
立陶宛 15.00% 23%
瑞典 39.80% 49%
爱沙尼亚 18.00% 25%
爱尔兰 3.10% 16%
波兰 7.20% 15%
法国 10.30% 23%
比利时 2.20% 13%
斯洛文尼亚 16.00% 25%
斯洛伐克共和国 6.70% 14%
捷克共和国 6.10% 13%
挪威  * 60.10% 67.50%
拉脱维亚 32.60% 40%
意大利 5.20% 17%
德国 5.80% 18%
希腊 6.90% 18%
奥地利 23.30% 34%
塞浦路斯 2.90% 13%
卢森堡 0.90% 11%
匈牙利 4.30% 13%
冰岛  * 63.40% 72%
保加利亚 9.40% 16%
丹麦 17.00% 30%

冰岛和挪威已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其中包括2020年目标及其发展步骤的细节。
 
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于2020年结束。新指令2018/2001/EC,绰号为REDII(可再生能源指令2),已于2018年12月21日通过。
 
立法摘要:
该指令为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促进建立了一个共同框架。
该指令2009/28/EC建立了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共同框架,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促进清洁运输。为此,制定了国家行动计划,以及使用生物燃料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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