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CE认证(СЕ标志)指令2009/48/EC
欧盟成员国内部市场上儿童玩具的营业额受到严格控制,在欧盟,对于使用不同材料,成分和物质而设计并适合特定年龄儿童群体的儿童玩具存在严格限制。
所有指令都促进逐步加强对玩具安全的控制和更明确的定义,包括对玩具安全的责任。指令2009/48/EC对用于玩具生产的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最大允许浓度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指令2009/48/EC
1988年5月3日关于玩具安全的成员国法律近似的第88/378/EEC号理事会指令在建立内部市场的背景下被采用,以协调整个玩具的安全水平。会员国并消除会员国之间玩具贸易的障碍。
指令88/378/EEC以1985年5月7日理事会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新方法的决议所载的新方法原则为基础。因此,它仅规定了关于玩具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关于物理和机械性能,可燃性,化学性质,电性能,卫生和放射性的特定安全要求。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根据1998年6月22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98/34/EC号指令制定技术细节,制定程序。提供技术标准和规则以及信息社会服务规则领域的信息(5)。符合如此设定的协调标准,其参考编号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提供了符合指令88/378/EEC要求的推定。经验表明,这些基本原则在玩具行业中运作良好,应予以保留。
只有带CE标志的玩具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儿童玩具CE认证所需的文件:
1.申请认证
2.需要认证的玩具的类型(型号)清单。
有关玩具标记的信息:
1.玩具所针对的儿童的年龄
2.详细的使用说明,安全信息和相关警告
玩具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特征以及相关附录(证书,安全和健康证书,测试报告,材料证书):
1.产品名称
2.颜色
3.制造商
4.安全信息
用于制造玩具的加工程序:
对36个月以下儿童可能有危险的玩具应附有警告,如“不适合36个月以下的儿童”或“不适合三岁以下儿童”或年龄警告标志。这些警告应附有使用说明中的短消息。
CE标志应贴在玩具上,玩具应附有说明和安全信息,并附有必要的警告和符合性声明,这样可以对类似产品进行比较,并向客户提供相关的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