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2014/68/EU)是规范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等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和上市的核心法规,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欧盟市场自由流通。以下是压力容器CE认证中常见模块(A2、B、C2、D、D1、E、E1、H、H1)的详细解释及其适用场景。
模块A2、B、C2、D、D1、E、E1、H、H1代表的意思:
模块A2:内部生产控制 + 产品随机抽查
定义:制造商自主完成设计和生产控制,但需由 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测试或审核。
适用设备类别:I类设备(低风险)。
关键要求:
公告机构对最终产品进行抽查(非全检);
制造商需保留完整技术文件和抽查记录。
模块B:型式审查(Design Examination)
定义:公告机构对设备的 设计原型 进行审查,验证其是否符合PED要求。
适用设备类别:II、III、IV类设备(中高风险)。
关键要求:
提交设计图纸、计算书、材料清单等;
公告机构签发 型式审查证书(EC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必须与其他生产控制模块(如D、E、F)组合使用。
模块C2:型式审查 + 产品随机抽查
定义:在模块B(设计审查)基础上,公告机构对 生产批次 进行抽样检查。
适用设备类别:II、III类设备。
关键要求:
每批产品需由公告机构抽检;
制造商需确保生产与审查通过的设计一致。
模块D:生产质量保证(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定义:制造商需建立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由公告机构审核生产流程。
适用设备类别:II、III、IV类设备(需与模块B组合,即 B+D)。
关键要求:
体系需覆盖材料采购、加工、检验等环节;
公告机构定期审核工厂。
模块D1:严格生产质量保证
定义:模块D的升级版,公告机构对 每台设备 进行最终审核(非抽检)。
适用设备类别:III、IV类设备(高风险)。
关键要求:
每台设备均需通过公告机构检验;
适用于小批量或定制化生产。
模块E:产品质量保证(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定义:制造商通过 最终产品检验 确保符合性,需公告机构审核质量体系。
适用设备类别:II、III类设备(常与模块B组合,即 B+E)。
关键要求:
对成品进行100%关键参数测试;
质量体系需包含检验程序和记录。
模块E1:增强产品质量保证
定义:在模块E基础上,公告机构参与 关键生产环节审核(如焊接、热处理)。
适用设备类别:III、IV类设备。
关键要求:
公告机构对高风险工艺进行现场监督;
适用于复杂或高安全性设备。
模块H:全面质量保证(Full Quality Assurance)
定义:制造商需建立覆盖 设计和生产全流程 的质量体系(ISO 9001+设计控制),由公告机构全面审核。
适用设备类别:II、III、IV类设备(可单独使用)。
关键要求:
体系需包括设计验证、生产管控、持续改进;
公告机构年度审核。
模块H1:含设计审查的全面质量保证
定义:在模块H基础上,公告机构额外对 设计环节 进行审查。
适用设备类别:III、IV类设备(高风险设计)。
关键要求:
设计文件需经公告机构批准;
适用于创新设计或缺乏标准参考的设备。
模块组合示例:
I类设备:模块A(自主生产控制)或A2(含抽查);
II类设备:B+D(设计审查+生产体系审核)或B+E;
III/IV类设备:B+D1(逐台检验)、B+E1或H1(全流程+设计审查)。
总结:
低风险(I类):模块A/A2(自主控制±抽查);
中高风险(IIIV类):需组合模块B(设计审查)+ D/E/F等生产控制模块,或直接采用H/H1(全面质量保证);
公告机构介入:除模块A外,其他模块均需公告机构参与。
通过合理选择模块组合,企业可平衡合规成本与风险管控,高效完成CE认证。具体选择需结合 设备分类、生产模式(批量/定制)及质量体系成熟度 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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