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标志-设备停在法国海关,现在怎么办?
我们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什么是CE标志?我们即将对我们的机器进行拆卸和装箱,并注意到购买协议中要求CE,“to”,我们已经运往欧洲20年没有CE标志,从未出现过问题。“
让你的产品通过海关可能看起来像骰子,但它真的不那么复杂,这是你需要的:
1.符合CE标准的产品,带有CE标志。
2.欧盟以您所寄送设备的国家/地区的语言声明符合性。
3.一个技术文件在您的设施,准备和安全存储,并准备好,如果你的产品被停止提供给当局。
请注意,对于上面的第3项,您必须能够将技术文件移交给当局,切勿将其与产品或客户一起发送。技术文件是您的设备的专有信息,并且证明它符合要求并且在发送到欧盟时处于合规状态。除当局外,没有人有权在贵公司以外查看。如果他们想要它,他们会要求它。
让我们来看一个假设的案例,我们的一位客户在法国海关拦下,该产品是一台机器,是产品系列中一系列非常相似型号的型号。一系列的合规方法非常常见,特别是对于机电设备。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建议如果有一系列几乎相同的设备,那么合适的办法是测试最复杂和“最坏情况”的配置,然后客户可以使用生成的技术报告来证明其他模型的合规性(系列申请)。
海关当局接下来将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并可能在审核后表明我们的客户产品无法继续进行,因为我们测试的模型(并在技术文件中生成的IEC/EN技术报告中指出)不是与在海关停止的单位的符合性声明中指出的型号相同的型号。
在大多数情况下,出口商可以与我们联系并寻求帮助,我们可以并将帮助您!
可以参考指令:
机械指令2006/42/EC,第12条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06L0042
第12条
评估机器符合性的程序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为了证明机械符合本指令的规定,应采用第2,3和4段所述的合格评定程序之一。
如果附件IV中未提及机械,则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采用附件八规定的机械制造内部检查合格评定程序。
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制造商都将遵循第12(1),(2)和(3)(a)条。
请参见第12(3)(a)条提及的附件VIII,特别注意附件VIII(2)。
附件八
1.评估是否符合机械制造的内部检查
2.本附件描述了执行第2点和第3点规定的义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确保并声明相关机械满足本指令相关要求的程序。
3.对于有关系列的每种代表类型,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起草附件VIIA部分所述的技术文件。
4.制造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制造过程符合附件VII,A部分所述的技术文件以及本指令要求的制造机械。
5.我们还注意到机械指令2006/42/EC,2.1版的应用指南中提出的指导和指导。
见第395节,第2段:
附件VIII第2节回顾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有义务根据附件VIIA1为每种类型的机器起草技术文件-见§103:对第5(1)(b)条的评论。技术文件必须标识适用于机器的EHSR并描述它们是如何实现的。“代表类型”一词等同于“类型”或“模型”-见§392:对附件VIIA1的评论。
接下来,参见引用的第392条第3款,该条款与指南中的“代表类型”有关-
每种型号或类型的机器都需要技术文件。术语“模型”或“类型”表示具有给定设计,技术特征和应用的机器。一种类型的机器可以串联或作为单个单元生产,一种机器可能有变种;但是,为了被认为属于同一类型,变体必须具有相同的基本设计,存在类似的危险并且需要类似的保护措施。技术文件中的机器描述必须指定相关模型或类型的任何变体。
符合性声明中提及的主题设备在设计,功能和使用方面与我们实验室评估和测试的模型非常相似。
欧盟委员会在“机械指令2006/42/EC的应用指南”中提供的指导,如上所示,是我们就此常见情况向美国制造商提供建议时使用的方法。
我希望这有帮助!
在每种情况下,已停止装运已立即发布,上述有关系列制造和合规性的机械指令要求的概要已被欧盟海关官员参考。
我们可以通过此链接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