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25/EU指令是什么?
2016/425/EU 指令是欧盟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简称 PPE)的法规,该法规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生效,并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开始全面实施,替代了原有的 89/686/EEC 指令。
以下是2016/425/EU指令的详细介绍:
2016/425/EU适用范围
涵盖了各种类型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部防护(安全帽等)、眼部防护(护目镜、防护面罩等)、呼吸防护(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听力防护(耳塞、耳罩等)、身体防护(防护服、防护围裙等)、手部防护(防护手套)、足部防护(安全鞋、防护靴等)以及坠落防护(安全带、安全绳等)装备。
2016/425/EU主要目的
确保所有成员国在个人防护装备方面遵循共同标准,保障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促进个人防护装备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通。
2016/425/EU核心要求
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PPE 产品需符合一系列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涵盖设计原则、人体工程学、保护水平和级别、无害性、无危险和其他 “内在的” 有害因素、舒适和能效、对使用者的形态和适应性、轻便和设计强度、供同时使用的不同型号或类别的兼容性等方面。
技术文件:
制造商必须起草技术文件,其中需包含 PPE 及其预期用途的完整描述、PPE 所能抵御的风险披露、适用于 PPE 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清单、PPE 及其组件的设计蓝图和方案等内容。
欧盟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需提供欧盟符合性声明,表明产品符合法规要求。PPE 产品还需附带使用说明及联系方式,且这些信息应以使用者的语言呈现。
CE 标志:PPE 产品必须加贴 CE 标志,以表明其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和协调标准的要求。具体的 CE 标志使用规则在该法规及相关协调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CE - PPE 认证是指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的 CE 认证。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安全认证要求,只有获得 CE 认证标志的 PPE 产品才能在欧盟市场内合法流通。
2016/425/EU风险类别及评估程序
根据产品的风险程度,PPE 被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合格评定程序 :
Ⅰ 类:简单设计的 PPE,提供最低限度防护,占 PPE 的 10% 左右,可由制造商进行自我认证。
Ⅱ 类:不包括 Ⅰ、Ⅲ 类在内的所有 PPE,占 PPE 的 80% 左右,需由独立实验室进行检验。
Ⅲ 类:用于防护致命危险或能导致严重健康的不可恢复损害的复杂设计的 PPE,占 PPE 的 10% 左右,除需由独立实验室检验外,还需进行生产过程质量保证 。
CE-PPE认证流程和要求:
1.产品分类:
I类制造商自我认证,Ⅱ 类产品需要独立实验室进行检验,Ⅲ 类产品除实验室检验外,还需要生产过程质量保证。
2.技术文件准备:
制造商需要起草详细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产品及其预期用途的完整描述,例如产品的功能、适用场景、使用人群等信息;产品所能抵御的风险披露,比如说明产品是防化学腐蚀还是防机械伤害等;适用于产品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清单,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指令规定;产品及其组件的设计蓝图和方案,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等内容。这些技术文件需要保存一定年限(通常为 10 年),以便监管部门检查。
3.符合性评估:
对于非 Ⅰ 类的产品,通常需要由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评估。认证机构会对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指令要求的各项安全和健康标准,同时还会对产品进行测试。例如,对于防护手套,会测试其耐磨性能、耐化学性能等指标;对于安全鞋,会测试其防穿刺性能、防滑性能等。
4.欧盟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在产品通过评估后,需要提供欧盟符合性声明。声明产品符合欧盟 2016/425/EU 指令的相关要求。并且产品还需要附带使用说明及联系方式,这些信息要以使用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呈现,方便使用者正确使用产品和获取售后支持。
5.CE 标志使用:
产品在通过上述所有环节后,才可以在产品上加贴 CE 标志。CE 标志必须按照规定的样式、大小和位置进行标注,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和协调标准的要求。如果产品不符合要求却违规使用 CE 标志,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